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南方地区培训在深举办

发布时间:2015-02-04 点击数: 2217

129-31日,新修订的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南方地区培训在深圳市科学馆举办。来自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海南等省份,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130余位从事绿色建筑的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培训活动由中国城科会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和新国标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发起,分别在北方地区、华东地区、南方地区和西南地区的“全国绿色建筑基地”举办。此次南方地区培训由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与南方地区绿色建筑基地依托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办。培训邀请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林海燕等八位新国标主要编写专家为学员们授课。课程内容涉及对新国标的条文和技术细则等内容的权威解读,绿色建筑设计和评价方法的介绍等。

 

中国城科会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萍出席培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

林海燕等新国标编委会八位专家亲临深圳为学员们授课

学员们认真听课、积极提问

课程结束后进行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中国绿建委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

学员们参观考察了深圳国际低碳城,大家对绿色建筑有更深入的了解和更直观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