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新闻

建废综合利用 建设“无废光明”

发布时间:2020-12-17 点击数: 199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无废光明建设,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简称“协会”)受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于2020年12月7日在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一办大礼堂开展了光明区2020年建筑废弃物管理与综合利用培训,来自施工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单位180余人参加培训。

   专家围绕深圳建筑废弃物与综合利用工作部署、建筑废弃物相关政策解读及光明区拆除工程备案事项问题分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要点、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适用技术及案例、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操作及广东省政务服务申报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讲解,培训对深入贯彻《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提升从业人员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专业技术能力等具有促进作用,将进一步推进“无废光明”的建设工作。

深圳市住建局建废办副主任科员李冉

深圳建筑废弃物与综合利用工作部署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科长何锋

建筑废弃物相关政策解读及光明区拆除工程备案事项问题分析


 

 

深圳大学副教授段华波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要点


 

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刘志斌

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适用技术及案例


深圳市住建局建废办工程师赫改红

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操作及广东省政务服务申报业务培训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

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我市首部综合性、系统性、全面性的建筑废弃物管理规章,更是一部体现住建特色具有较高质量的政府规章。

《管理办法》通过设立源头排放核准、中间运输备案、末端消纳备案、信用管理和电子联单管理等一系列措施,达到精准掌握我市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及处置去向的目的。从而实现建筑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监管,彻底解决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多少、谁来运、排到哪”的问题,落实省固废管理专项工作关于“每一吨固体废弃物处理去向都要有迹可查”的要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贯彻和落实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和要求,开展了相关人才培训活动,为推动光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