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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5 点击数: 969
2023年度深圳市绿色建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已启动!职称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3月29日。
3月15日(星期五)17时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未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申报记录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
3月22日(星期五)17时前,申报单位需在申报系统中将退回修改的申报记录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退回修改的申报记录未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
申报受理后,申报人须按时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7时前,未在此时点之前缴费的,无法继续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请大家规划好申报时间,期间需要用人单位评前公示5个工作日,错过再等一年。
2023年度深圳市绿色建筑专业职称申报政策讲解(一):初级职称
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3号)的具体要求,初级职称申报条件如下:
一、技术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单位考察合格。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满 1 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单位考察合格。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且近 2 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且近 4 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熟悉并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并能解决本专业的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和培训技术员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