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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5 点击数: 189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4号文)(简称《标准条件》),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标准条件》适用范围新增“绿色与智能建造”专业大类,包含“绿色建筑”等专业职称。深圳市开展绿色建筑职称评审已整十年,此次该专业职称被列入全省建筑工程领域职称序列中,预示着绿建职称评审工作将在全省全面铺开。
2024年度深圳市绿色建筑专业职称申报即将启动,敬请意向申报人员查阅《标准条件》,自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将根据政府部门统一部署安排,组织政策宣讲和申报辅导。咨询请联系:0755-2393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