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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6 点击数: 9060
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通过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支持先进光伏技术产品扩大应用市场,深入加强光伏行业管理,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推动我国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自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我国光伏技术进步明显加快,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与此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落后产能不能及时退出市场、先进技术产品无法进入市场、光伏产业整体技术升级缓慢、光伏发电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问题。
意见要求,要发挥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采取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逐步建立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的循环递进机制。
意见强调,要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从意见发布之日起,光伏发电项目新采购的光伏组件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其中各项指标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此外,还将实施“领跑者”计划。国家能源局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领跑者”计划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
意见还提出,还应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加强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完善光伏发电运行信息监测体系等。